泰机高职教〔2019〕3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研室、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的通知
各系部:
依据《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工作考评细则(试行)》,学校《教研室教学工作考评指导性细则(试行)》、《教师教学工作考评指导性细则(试行)》和《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组织2018年度教研室、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1.先进教研室:评选推荐比例不超过50% (人员分组和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先进个人:系部教学工作考评前三名系部按本系部教师总数的45%评选推荐,其余按本系部教师总数的40%评选推荐(人员分组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经系部分管校长同意,各系部依据学校考评指导性细则,修订完善系部推荐细则,确定工作方案。利用系部会议布置推荐要求、工作进度。
2.第二阶段:组织教师开展自评并填写个人考评登记表。
3.第三阶段:系部、教研室组织评选,提出推荐名单,经系部分管校长同意后在系部公示3天。
4. 第四阶段:2月28日前,各系部将先进教研室、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汇总。教务处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发文公布。
三、评选的有关要求
教研室和教师教学工作考评在系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系部主任负责。各系部评选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不得超额。不得推荐有违法、违反师德、多次受到教学违规违纪通报、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量不足等一票否决的。
附件:1.分组名单和名额分配表
2.教研室教学工作考评指导性细则(试行)
3.教师教学工作考评指导性细则(试行)
4.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登记表
教务处
2019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