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体现最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研究成果,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育更多的校级乃至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意见》(苏联院〔2009〕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以精品课程建设为龙头,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批在师资、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和教学条件等方面都具有较高水平,并能起到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为了确保精品课程建设科学、规范、合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以教学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为先导,以专业主干课程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为支撑,以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为主要任务,以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标,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从根本上保证课程建设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建设目标
精品课程是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和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和手段、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本着体现优势,突出重点和特色,强化示范的精神,从2009年开始,用五年的时间在我校建成具有我校特色、布局合理的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三级精品课程体系。坚持认真规划和精心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地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加强精品课程建设质量管理,确保精品课程的高水平和鲜明特色。从课程建设规划和目标来说,要分步实施精品课程建设,成熟一个确定一个。从课程建设的层次来说,要逐步从单门课程建设扩大到系列课程,以至于更高层面的整合性、综合性课程建设。
三、组织领导
以教研室为基础,组成校、系两级精品课程建设领导机构。
1.校级组织机构为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务处、科研处、产教处处长担任,科研处负责课题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全校精品课程的布点和规划。
2.各系成立建设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组成,负责本系精品课程的布点、规划、实施等工作。
3、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对课程年度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并按学校的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评审的基本程序
我校精品课程评审按系择优从我校重点建设课程中遴选,课程组申报、学校组织评审并授予荣誉称号等程序进行。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原则上为我校五年制各专业重点建设课程中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具有我校特色的课程或与省(市)示范专业紧密相关的课程;近年来教学改革力度较大、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较好的课程;且已连续开设三年以上;课程形式可以是以理论教学为主的课程,也可以是单独设置的实验课或实践教学环节。
(二)评审
精品课程每学年度评审一次,评审时间为每年的5—6月。
1.各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系教师以课程组(至少应包括3名以上教师)为单位,认真填写《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课程教学资源库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精品课程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课程责任人提出申请,经系初审后上报科研处,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4月。
2.课程负责人将有关该门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设计、题库、实验指导、课件、参考文献目录等提供给学校网络中心,并保证其在我校“精品课程建设”网站正常开通运转。
3.学校组织评审。学校组织精品课程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听课、实地考察、查看网上教学资源、召开师生座谈会和审查申报材料等方式进行。学校组织专家参照《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课程教学资源库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4)和《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5)对课程进行考核,逐项打分,评定出该课程的总分数,写出评定结论,提交学校科研处。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对专家组的评定结论与评定等级进行审定。评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格以上的课程,获“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有效期五年,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学校根据国家、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在校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择优向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推荐省级精品课程。
五、内容和标准
列入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项目,应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参照《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意见》(苏联院[2009]4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六、经费投入与实施管理
1.校级精品课程分成课程教学资源库和精品课程两个建设层次,实行课题管理机制。教学资源库建设期为一年,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为一至两年,经学校批准立项的教学资源库可得到1000元的项目经费,精品课程可得到4000元/门的项目经费,最终结题通过的课程教学资源库给予1000元的奖励,通过的“校级精品课程”奖励4000元。教学资源库升级为校级精品课程的课题原则上经费相应核减。在获得校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推荐获得“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学校将给予2000、4000的奖励。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课程基本建设,可用于购置图书资料、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进行CAI课件开发、教学大纲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建设、题库建设、网站建设及组织课程检查评估等有关开支。对不符合精品课程条件的课程,将终止经费支持,因不能完成的课题,要无条件返还项目经费。
2.实施课程(课题)建设负责人负责制,课程(课题)建设负责人根据课程建设规划全面负责课程建设和管理。中期检查时课程建设负责人应提交课程建设实施报告和阶段性成果,完成后,应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和最终研究成果。
3.课程上网。校级课程教学资源库和精品课程要按规定将相关的教师队伍、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统编教材、自编教材、实训教材)、教学方案设计、课件、习题库、教学参考书、实践性技能考核标准、参考文献目录等等网络课程资源在我校“精品课程网站”上网。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保证校级精品课程在网上的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学校网络中心要做好精品课程建设的技术支持,指定专人负责所有内容的上传和维护工作。
4.学校课程教学资源库和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后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结题或仍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取消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被取消“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不能重新申报校级精品课程。
3、知识产权管理。校级课程教学资源库和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校级课程教学资源库和精品课程评审的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校级课程教学资源库和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校级课程教学资源库和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免费开放上网内容,并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二○一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