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我校党委在报告厅召开专题学习会,党委书记、校长翁光明给全体党员、中层以上干部上党课,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学习会由李士秋副校长主持。
翁校长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制度,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翁校长强调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我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要求大家要准确把握请示报告内容,严格规范程序,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接着,翁校长全面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他强调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落实领导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制度保障,加强监督问责,要把每个人的工作和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同时还要求各支部、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深入学习领会,严格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把握精髓要义,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抓好贯彻落实。(李士秋 丁晓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