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教﹝2011﹞3号
各系:
为保证2011年秋学期我校教学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开展201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制定及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依据《制定201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附件一)制定201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严格执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学校课程改革工作的要求。
二、201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制定,要结合2010级职业中专实施性教学计划,2008级五年制高职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执行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论证,在201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中予以完善。
三、请各系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201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电子稿送交教务处。如有调整的,须将调整说明材料(电子稿)一并送交教务处。
四、2011年6月底学校将组织论证,各负责人从教学管理文件的执行情况、专业调研后的调整情况、职业岗位与能力和课程的对应关系等方面介绍,由各论证组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通过论证的方案方可实施。2011级各专业课程标准电子稿2011年8月10日前报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