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教职〔2013〕45号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
学业水平测试抽测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本学期起开展2013级学生学业水平抽测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测对象
市直学校抽测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3级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含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各市(区)职业学校抽测对象由各市(区)教育局决定。
二、抽测内容与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采用单科笔试(闭卷)方式;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采用单科笔试(开卷)方式。
三、抽测时间安排
2014年1月16日上午 语文
2014年1月16日下午 数学
2014年1月17日上午 英语
2014年1月17日下午 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
四、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评定
所有测试均采用A、B、C、D等级制评定成绩,达到C及以上等级为合格。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评定A、B、C、D等级,其中A级占20%(同分跟进)、B级占30%(同分跟进)、C级占45%(同分跟进)、D级占5%。
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将作为衡量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并逐步将学业水平测试合格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要求以及学生注册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重要选拔依据。
六、学业水平测试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此次学业水平测试抽测试点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市(区)教育局可根据本市(区)情况组织、实施和管理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试点的具体工作。各市(区)教育局和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的意义,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抽测试点工作。
2013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公共基础课程测试范围见《关于下发泰州市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进度的通知》(泰州职教网)。
泰州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9日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印发